项目名称 | 利国镇水桶土地开发整理设备项目 | 项目编号 | GGP20160620 |
预算金额(万元) | 106.742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工作需要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和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的,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6-06-29 至 2016-07-05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1房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100.0 |
时间 | 2016-07-20 09:00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1房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5531814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人民路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3630136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1房 | ||
项目联系人 | 梁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36301367 |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拟对 利国镇水桶土地开发整理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GP20160620)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 利国镇水桶土地开发整理设备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1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和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的,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8:30:00 至 2016 年 7 月 5 日下午17:30:00 (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原件,《全国电网建设与改造所需产品造型目录》的证书原件,介绍信(或委托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售价:人民币¥100.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00 元;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6 年 7 月 6 日17:30:00(北京时间);
5、为了更好的了解采购人的实施意图和需求,投标人买了标书之后必须实地踏勘(联系人:林主任,联系方式:0898-85531814)根据实地踏勘情况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编制(或绘制)方案并提供指定格式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6、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或现金缴纳 。
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海口海府支行
帐 号:110 1471093 6004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日前到达以上指定帐户。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 年 7 月20 日 09:00:00 (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6 年 7月 20日 09:00:00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1房;
五、代理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898-36301367 传真:0898-36301367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