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KSWJWS-01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江东、桂林洋、灵山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
成交供应商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和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标金额(万元) | 38869.49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牵头方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综合楼12A06-08室 |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
主要成交条件 (1)项目投资规模 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工作的通知》(海府办〔2016〕14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建设期总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工程建设除征地拆迁等补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按照前述计算口径,本项目建设工程可研总投资35817.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8186.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31.06万元(其中包括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3968.68万元),海口水务集团已经利用政府专项基金支付江东污水处理厂厂区外部分管网建设费用和前期工作费用约800万元,相应扣减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中存量改造的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经营权转让费用为3852万元。本项目合计的的总投资金额为38,869.49万元。最终付费以经审计的项目投资为准。 (2)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设定为20年(含建设期1年)。 (3)成交报价内容
(4)投资回报机制: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建设江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泵站、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及灵山镇污水收集排放工程获得可用性服务费;通过运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及改扩建工程、江东污水处理厂外公用设施、泵站及配套管网、灵山镇污水收集排放工程获得运营维护费;通过建设及运营维护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及江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
评审专家名单 | 孙传志、王宏杰、郑璧、郑雯、卢光辉、林贻桐、窦东红 |
收费标准 | null |
收费金额(万元) | 0.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详见本项目成交公告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724685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水务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0898-68724685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市政府17号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33067606 |
代理机构地址 | 香梅路1016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21楼 |
附件 |
关于海口市江东、桂林洋、灵山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PPP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江东、桂林洋、灵山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HKSWJWS-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供应商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约定由项目公司根据经评审批复的可研完成项目的设计工作,并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各项工程根据可用性指标和国家规范进行验收后,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计后确定项目建设费用,项目公司负责合作期限内的管理维护工作,海口市人民政府根据项目水务局的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同时,海口市人民政府还应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以3,852万元购买海口水务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的桂林洋一期污水处理厂的20年的经营权。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
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
二、项目实施机构
采 购 人:海口市水务局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市政府17号楼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4685
三、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21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96993009
四、采购时间安排
项目采购公告时间:2016年10月13日
项目磋商时间:2016年10月28日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日
预成交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日
五、成交社会资本方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和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笠钧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综合楼12A06-08室
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雪梅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楼5层办公503
六、主要成交条件
(1)项目投资规模
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工作的通知》(海府办〔2016〕14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建设期总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工程建设除征地拆迁等补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按照前述计算口径,本项目建设工程可研总投资35817.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8186.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31.06万元(其中包括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3968.68万元),海口水务集团已经利用政府专项基金支付江东污水处理厂厂区外部分管网建设费用和前期工作费用约800万元,相应扣减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中存量改造的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经营权转让费用为3852万元。本项目合计的的总投资金额为38,869.49万元。最终付费以经审计的项目投资为准。
(2)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设定为20年(含建设期1年)。
(3)成交报价内容
序号 |
成交报价 |
标的Ⅰ |
工程费用下浮率:大写百分之贰拾点零(小写 20.0%); |
标的Ⅱ |
项目资本金(扣除用于征地拆迁的自有资金)年化收益率:大写百分之零点零壹(小写0.01 %); |
标的Ⅲ |
污水管网运营维护单价下浮率:大写百分之玖拾玖点玖(小写 99.9%); |
标的IV |
泵站(公用设施)运营维护利润率:大写百分之零点壹(小写0.1 %) |
标的V |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大写人民币壹点肆玖元/吨(1.49元/吨) |
(4)投资回报机制: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建设江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泵站、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及灵山镇污水收集排放工程获得可用性服务费;通过运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及改扩建工程、江东污水处理厂外公用设施、泵站及配套管网、灵山镇污水收集排放工程获得运营维护费;通过建设及运营维护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及江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孙传志、王宏杰、郑璧、郑雯、卢光辉、林贻桐、窦东红
八、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孙传志、周石池、吉海、宋岚、陈义炜、贺秋香、郑雯
九、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696993009
海口市水务局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