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西秀镇临时过度安置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内容:租用办公场所; (1)因重点项目推进需要,西秀镇机关大院要拆迁,为妥善安置镇干部职工办公,拟租用约2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用于临时过渡办公; (2)考虑到镇机关办公的特点,一是面积足够大;二是要求办公场地位于我镇辖区范围内,经调查,只有五源河广场符合我镇的办公面积需求;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856.0512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根据,为使西秀镇临时过度安置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工作尽快展开,考虑目前西秀镇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西秀镇临时过度安置办公场所租赁项目,推荐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理由如下: 一、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05号)第四条已明确五源河广场临时办公所涉及租用搬迁的工作; 二、目前,西海岸五源河小区农贸市场面积、位置、消防、软硬件等设施,均能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唯一性。 三、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口市西海岸五源河地区 |
公示期限 | 2019-01-04 至 2019-01-10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谷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65372004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71201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7200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西秀镇临时过度安置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 采购单位: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
二、 采购内容:租用约2500平方米的办公场
三、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 采购金额:285.3504万/年(租赁3年)
五、 采购申请理由:
根据,为使西秀镇临时过度安置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工作尽快展开,考虑目前西秀镇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西秀镇临时过度安置办公场所租赁项目,推荐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理由如下: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05号)第四条已明确五源河广场临时办公所涉及租用搬迁的工作;
目前,西海岸五源河小区农贸市场面积、位置、消防、软硬件等设施,均能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唯一性。
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金额
供应商名称:海口长德美新综合种养专业合作社
地 址:海口市西海岸五源河地区
七、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论证意见: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05号)第四条已明确五源河广场临时办公所涉及租用搬迁的工作;
目前,西海岸五源河小区农贸市场面积、位置、消防、软硬件等设施,均能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唯一性。
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1 |
何启勇 |
2 |
蔡儒冠 |
3 |
林颍 |
八、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自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 采 购 人: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12012
2、 代理机构: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联 系 人:谷工
联系电话:0898-653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