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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2023年远盛物流城综合楼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卓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14 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三亚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 2023年远盛物流城综合楼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远盛物流城综合楼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858.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 》(琼财采规〔2022〕1 号),本项目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第(1)款“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原因阐述: 论点一、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论证:根据《关于印发三亚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三府办〔2017]15号)精神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批单批示,同意租赁远盛物流城项目建筑物,用于打造三亚互联网信息产业园园区“互联网双创中心”。 论点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 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  论证:根据调查,园区建设好的硬件设施只有远盛物流城比较符合双创中心的项目定位需求,且位置和互联网信息产业基地相距很近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 论点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论证:该项目位于园区内,且海南凯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双创中心的项目定位需求出资进行了装修。以上说明该项目具有独占性。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了三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二是项目使用的服务具 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因为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综上,我单位建议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海南凯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南凯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省三亚市吉阳镇吉阳大道华凯三亚健康基地1栋1单元303室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2-10-14 至 2022-10-21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88205618
采购单位名称 三亚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8254849
采购单位地址 三亚市文明路145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601、602、604室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卓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820561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12巷3号6楼
财政部门联系人 政府采购管理处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0898-88869948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8号财税大厦5楼509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三亚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远盛物流城综合楼租赁

采购内容:2023年远盛物流城综合楼租赁

二、预算金额:858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 》(琼财采规〔2022〕1 号),本项目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第(1)款“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原因阐述:

论点一、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论证:根据《关于印发三亚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三府办〔2017]15号)精神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批单批示,同意租赁远盛物流城项目建筑物,用于打造三亚互联网信息产业园园区“互联网双创中心”。

论点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 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 

论证:根据调查,园区建设好的硬件设施只有远盛物流城比较符合双创中心的项目定位需求,且位置和互联网信息产业基地相距很近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

论点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论证:该项目位于园区内,且海南凯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双创中心的项目定位需求出资进行了装修。以上说明该项目具有独占性。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了三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二是项目使用的服务具 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因为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综上,我单位建议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海南凯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海南凯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镇吉阳大道华凯三亚健康基地1栋1单元303室

五、论证专家名单

 丁春成、王宇博、岳金玲

专家组认真查看有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二十七条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同意本次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三亚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

地址:三亚市文明路145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601、602、604室 

联系人:隋工

联系电话:0898-88254849

代理机构:海南卓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12巷3号6楼

项目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898-8820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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