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 ||
项目名称 | 政府专职队及微型消防站建设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应急救援指挥车(水陆两栖车)专用车,易于驾驶、操作便捷、性能良好、具有优越的机动性,适用性和可靠的安全性。该车同时具备汽车和舰艇的主要属性,可用于江河巡查,架桥作业、边防巡逻、抗洪救灾等特种作业,因该车为组装型军用特殊车种,目前国内由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唯一生产。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5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04396 |
采购单位名称 | 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89788757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895100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盛达景都一层2号铺面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队及微型消防站建设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专职队及微型消防站建设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政府专职队及微型消防站建设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应急救援指挥车(水陆两栖车)专用车,易于驾驶、操作便捷、性能良好、具有优越的机动性,适用性和可靠的安全性。该车同时具备汽车和舰艇的主要属性,可用于江河巡查,架桥作业、边防巡逻、抗洪救灾等特种作业,因该车为组装型军用特殊车种,目前国内由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唯一生产。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综合意见:
鉴于该项目应急救援所需水陆两栖用车,据了解该车为组装型军用特殊车辆,目前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供应商,无法从其他供应商采购获得,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相关规定,建议本次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处理。
专家1(何启勇)
专家2(朱春侠)
专家3(戴建华)
论证专家名单:何启勇、朱春侠、戴建华
七、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儋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罗承和,联系电话:18889788757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帝景苑503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04396
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