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ZGJ2019-(09)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白沙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二次招标)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4-09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附表 2:评审标准和方法(企业综合实力)企业综合实力变更为投标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单位备案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05-06 09:3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9-05-06 09:30:00。 | ||
更正日期 | 2019-04-19 |
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单位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27728358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0049464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栋B单元2806 | ||
项目联系人 | 冯工 | 电话 | 13700494649 |
致各投标人: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就白沙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ZGJ2019-(09)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9年4月09日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2019年04月30日08:30时,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开标室。现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表 2:评审标准和方法《企业综合实力》的部分内容表述做如下变更澄清:
变更前 附表 2:评审标准和方法
3 |
企业综合实力(25) |
投标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得15分(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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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供20个安保人员证明,每少一个扣1分,满分10分。提供安保人员保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变更后 附表 2:评审标准和方法
3 |
企业综合实力(25) |
投标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单位备案证明;得15分(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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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供20个安保人员证明,每少一个扣1分,满分10分。提供安保人员保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因变更澄清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本项目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2019年5月6日9:30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至2019年5月6日9:30时,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3开标室。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采购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与本公告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人: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符工
电话:0898-27728358
电话:13700494649
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栋B单元2806
联 系人:冯工
电话:1370049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