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JY2019-55-10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社会文明大行动测评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5-13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招标文件中的“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应在购买标书当天内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为笔误,表达的意思应为“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应在购买标书当天起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 ||
更正日期 | 2019-05-16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5371533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77929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蓝天西路2-8号 | ||
项目联系人 | 郭先生 | 电话 | 66779294 |
关于社会文明大行动测评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商:
我中心代理招标的社会文明大行动测评项目(HNJY2019-55-10)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的“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应在购买标书当天内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为笔误,表达的意思应为“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应在购买标书当天起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