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Z2019-218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2019年度工勤、事业编及辅警制式服装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6-05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2页表3“技术及资质响应表”的说明应为: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所有技术规范、功能条目及资质要求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带▲或★的指标列入下表时,必须在指标前面保留▲或★。”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9页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第1项评议内容应为: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带★号关键性指标是否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 | ||
更正日期 | 2019-06-11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亚市公安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8868143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2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胡高旗 | 电话 | 0898-68500660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HZ2019-218)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受三亚市公安局的委托,我公司就2019年度工勤、事业编及辅警制式服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就以下事项作出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2页表3“技术及资质响应表”的说明应为: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所有技术规范、功能条目及资质要求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带▲或★的指标列入下表时,必须在指标前面保留▲或★。”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9页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第1项评议内容应为: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带★号关键性指标是否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 |
特此澄清!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