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YH2019-19-0108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办案综合楼物业(食堂)管理服务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8-07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正文标讯 | ||
更正日期 | 2019-08-19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8972551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儋州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2943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电话 | 0898-66729439 |
关于办案综合楼物业(食堂)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办案综合楼物业(食堂)管理服务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相关更正内容:
我单位委托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办案综合楼物业(食堂)管理服务(招标编号:HNYH2019-19-0108),本项目于2019年8月7日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上发布招标公告,由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疏忽,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项其他要求中“现场勘查”的相关内容未与采购人确认,现将该项要求中“勘察确认函须采购方盖章”删除,并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10.8、现场勘查确认函”进行修改。
具体变更事宜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项其他要求中的“勘察确认函须采购方盖章”删除,本项其他内容不变。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10.8、现场勘查确认函”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10.8、现场勘查确认函”为:
2.10.8、现场勘查确认函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对 项目(项目编号: )的项目服务场地及规模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实地踏勘,对现场情况都进行了解和确认,就该项目用户需求进行合理报价并编制、设计切实可行的方案参与投标。 踏勘单位:(盖章) 业主单位:(盖章) 踏勘单位代表签名: 业主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10.8、现场勘查确认承诺函”变更如下:
2.10.8、现场勘查确认承诺函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对 项目(项目编号: )的项目服务场地及规模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实地踏勘,对现场情况都进行了解和确认,就该项目用户需求进行合理报价并编制、设计切实可行的方案参与投标。 踏勘单位:(盖章) 踏勘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不足15日的,应当将开标时间顺延。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4.1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第4.2项开标时间以及第6.2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9:30;第4.3项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5室。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4.1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第4.2项开标时间以及第6.2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顺延至2019年9月5日10:30;第4.3项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变更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室。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4、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189725519
代理机构: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 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898-66729439
注意:请报名的各供应商收到通知后,于2019年8月23日17:00前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确认已收到。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本通知。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729439
传真:0898-66723196 电子邮箱: 1985144028@qq.com
签收处 (公司盖章)
日期:
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