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CBYZF-2019-0311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儋州市那大城区公共厕所工程PPP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9-27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儋州市那大城区公共厕所工程PPP项目采购文件 补遗函 | ||
更正日期 | 2019-10-14 |
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单位名称 |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36970186 |
采购单位地址 | 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老市委大院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6812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201房、A1025房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电话 | 0898-68568122 |
儋州市那大城区公共厕所工程PPP项目采购文件
补遗函
各投标单位:
受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我公司招标代理的儋州市那大城区公共厕所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HCBYZF-2019-0311)已于2019年 09月2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儋州市那大城区公共厕所工程PPP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中第十五条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1、第四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12.2款;现删除本条款。
2、第五章 双方的一般责任 第14.1条、第14.7-14.11条;
现更改为“第五章双方的一般责任第14.1条、第14.7、14.9、14.10条”。
3、第六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第15条、第16.3-16.4条。
现更改为“第六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第16.3-16.4条”。
4、 第十章 政府支出责任 第30条;现更改为“第十章 政府支出责任30.2(3)、30.3.1条”。
5、增加一点,分别为“第八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28.1条”
6、增加一个备注,内容如下:
“注:《儋州市那大城区公共厕所工程PPP项目合同》草案中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政策法规的内容,须在合同谈判阶段进行合理的修改及完善。为避免歧义,项目合同草案中涉及的重要术语、计算公式需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加以定义及修正。”
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8:30,均变更为:2019年 10 月 31 日 15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2 (海南省儋州市迎宾大道怡心花园D15栋商铺二楼),原合同谈判时间2019年 10 月 29日 9 时 00 分,均变更为:2019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谈判地点不变。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重新下载变更后的采购文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 年10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