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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定安县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交通工程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4 08:30
项目概况
定安县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交通工程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昆南路徽园陶瓷商业城C座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8-12-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定安县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交通工程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FZSGT-2018-05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96.072534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1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1.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定城镇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交通工程包括架设标志牌、涂敷标线、安装交通安全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6.072534万元。

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4采购范围:定安县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交通工程改造项目中的架设标志牌、涂敷标线、安装交通安全设施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见附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6月-11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6月-11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谈判项目的谈判文件。 3.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保证金; 3.10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8-12-24 至 2018-12-27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龙昆南路徽园陶瓷商业城C座3楼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8-12-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5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8-12-28 09:00 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76193555
采购单位地址 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353号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96813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06号徽园陶瓷商业城三楼
项目联系人 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968132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就其定安县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交通工程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FZSGT-2018-05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定城镇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交通工程包括架设标志牌、涂敷标线、安装交通安全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6.072534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采购范围:定安县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交通工程改造项目中的架设标志牌、涂敷标线、安装交通安全设施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见附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6月-11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6月-11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谈判项目的谈判文件。

3.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保证金;

3.10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81224日至201812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徽园陶瓷商业城C3楼,由项目经理本人携本项目 “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完整装订成册,且必须提供原件核验。

4.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890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5。

5.3、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5.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8122717 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人账户,一般账户转账无效,支付地址为:详见投标人须知

5.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6. 其他

1)招标人名称: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人地点: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353号

联系人:王锡义

电  话:1897619355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徽园陶瓷商业城C座3楼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0898-6696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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