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沙坡、大样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FJQH-2020-155-0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万元) | 213.973113 |
最高限价(万元) | 213.973113 | ||
采购需求 | 1、 招标项目:沙坡、大样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FJQH-2020-155-01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程质量:合格。 7、建设地点:城西镇沙坡及大样村。 8、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2139731.13元。
|
||
合同履行期限 | 9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盖章证明;投标人2017年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2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该项目50%(含)以上工程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盖公章,时间需在购买文件有效时间内)。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 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使用的单位公章须为企业注册的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时间 | 2020-09-07 至 2020-09-09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0-09-10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
开启时间 | 2020-09-10 09:3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56774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4718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8998685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大样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沙坡、大样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盖章证明;投标人2017年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2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该项目50%(含)以上工程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盖公章,时间需在购买文件有效时间内)。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 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
3.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使用的单位公章须为企业注册的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近6个月的社保清单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6656774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868998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