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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石门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信息来源: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3 16: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KGSG-ZB-20195019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石门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海南昊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485.05
中标供应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2号省交警总队宿舍2栋204房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1”

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将提供免费维修或咨询等服务,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我方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并排除缺陷,修理相关货物或解决相关问题,质保期结束后,我方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终生维修服务或对服务提供咨询服务,只收取配件成本或服务成本。

免费提供1年的试剂、耗材及备件,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培训服务:

(1)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提供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并免费提供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设备使用和管理的培训。

(2)免费提供培训材料及所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为仪器生产厂家现场培训的方式。

(3)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时间:在安装调试完毕10天后进行,为期3天;

(5)内容:设备的基本原理、结构、基本操作及维护知识,并指导用户进行操作,直到用户方使用人员可独立进行操作为止。

附件 下载
五、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名单 张东明、刘小梅、蔡海泉、林子明、韦俊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收费金额(万元) 2.97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90997
采购单位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13016366786
采购单位地址 乐东黎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90997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5楼518房
十、附件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乐东黎族自治县石门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KGSG-ZB-20195019)组织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KGSG-ZB-20195019

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石门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898-68590997 

二、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 1301626678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商务楼5楼51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先生0898-68590997

四、中标信息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01月1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3月11日

总中标金额:485.05万元(人民币)

中标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海南昊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2号省交警总队宿舍2栋204房

485.0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东明、刘小梅、蔡海泉、林子明、韦俊权(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工作需要。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采购合同后120天内施工及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六、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1”

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将提供免费维修或咨询等服务,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我方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并排除缺陷,修理相关货物或解决相关问题,质保期结束后,我方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终生维修服务或对服务提供咨询服务,只收取配件成本或服务成本。

免费提供1年的试剂、耗材及备件,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培训服务:

(1)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提供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并免费提供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设备使用和管理的培训。

(2)免费提供培训材料及所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为仪器生产厂家现场培训的方式。

(3)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时间:在安装调试完毕10天后进行,为期3天;

(5)内容:设备的基本原理、结构、基本操作及维护知识,并指导用户进行操作,直到用户方使用人员可独立进行操作为止。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2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7.3代理费收费金额:本项目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9,700.00元


附件:
招标文件.pdf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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