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
(琼财采罚〔2021〕23号)
一、项目编号:ZJGJ19-004
二、项目名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战术训练馆后操场硬化及标准篮球场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供应商:海南佳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665117836U)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11号
四、基本情况
海南宗泰公司、海南佳明公司、海南宏桥公司等3家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提交的响应文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规定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厅对当事人海南佳明公司处以本项目第二次报价金额(2,658,4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329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