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2021-186
二、项目名称:租用公交大巴车作为新冠疫苗流动接种车
三、项目相关当事人: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长滨一路海口行政中心5号楼
四、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随机抽查了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租用公交大巴车作为新冠疫苗流动接种车项目》。
经检查发现,该项目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
五、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现责令整改,请在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我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口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