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琼财采〔2020〕3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海南大学理学院基础教学条件改善提升项目(公共化学)B包(编号:HNJY2019—1-47)”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海南智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中段产学研大楼B栋108室
被投诉人1:海南大学
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被投诉人2: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海口市蓝天西路2-8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三楼(自编306)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采购人设定产品型号指向特定品牌厂家,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采购人代表现场影响专家评委独立评审。
三、处理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责令采购人代表限期改正。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