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琼财采〔2020〕121号)
根据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大数据中心及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网络基础设施及安全设备)2次(编号:HNQZ2019-2-2(2次))”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海南敏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兆南丽湾2#商住楼(梦海轩)
被投诉人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128号
被投诉人2:海南琼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栋B1105室
相关供应商:海南桦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浦港宿舍区12栋204房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招标文件技术分值占比过大,单项分值过大,过度扣分。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分值梯度差距过大,主观因素过大,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投标人的技术培训计划”中未明确评分标准因素,且分值梯度设置差距过大。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