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采〔2020〕286号
一、项目编号:CEITCL-HI-CZ-ZFCG-2019-90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大后勤招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北京美护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1号楼南新仓商务大厦A1107室
被投诉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相关供应商: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122号2段E3505室
采 购 人:海南省人民医院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本项目不应以我司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问题认定我司投标文件废标;本项目不应以我司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服务期限问题认定我司投标文件废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 第一年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 责令采购人对第二年、第三年的采购废标。
3. 对采购人拒绝配合处理投诉事宜,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