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采〔2021〕71号)
一、项目编号:HZ2020-503
二、项目名称:海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导游模拟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口懿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片区B—06地块4号楼2201房
被投诉人1: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3002房
被投诉人2:海南师范大学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99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鼎盛诺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1号楼14层140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1未作出正面合理的答复及整改删除,参数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排斥潜在供应商,与项目实际采购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9未作出合理正面的答复及整改删除,参数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事项3: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10未作正面答复及删除,参数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投诉事项4: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13没有正面回复及整改删除,参数与实际采购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事项5: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14没有正面回复及整改删除,参数为独家功能参数。投诉事项6: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16没有正面回复及整改删除,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