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HS2021-G001
二、项目名称:2021年防汛物资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海伦南方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61号林安国际商贸城27栋222房
被投诉人1: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南沙路25号光辉电影大厦A单元6A3房
被投诉人2: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省应急管理厅101室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乐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东区淇誉路中核集团工业区C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本地化服务的要求。
投诉事项2: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社会工作行业的要求。
投诉事项3和4: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对投诉事项1和3予以驳回
2.本项目予以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