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采处〔2023〕3号)
一、项目编号:HNYH2022-29-0210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反走私综合执法站2022年度对讲机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亦淼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西路26号A栋东基双创基地307-A13
被投诉人1: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被投诉人2: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相关供应商:海口联合佳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路12号万国商厦C座14层办公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反走私综合执法站2022年度对讲机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编制不合理,影响供应商报价。投诉事项2:反走私综合执法站2022年度对讲机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未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进行评分设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1。
2.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 责令采购人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和代理机构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问题限期整改,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我厅。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