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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琼财采处〔2024〕25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4-02-28

 

一、项目编号:HNZT2023-316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等耗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科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海秀东路6号望海国际广场一期15层1513房

被投诉人1: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

被投诉人2: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相关供应商:海口虹利哒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东路6号金源小区B栋1502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专家综合评审部分评标过程中评分不透明,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针对本事项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符合事实情况,且以偏概全。

投诉事项2:因结合投诉事项1和采购活动过程、采购结果的有关事实根据,且对被投诉人答复质疑的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专家在本项目中有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调查、依法处置被投诉人的相关行为。

投诉事项3:本项目的评审因素的部分评审指标分值未客观量化,且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对应。

投诉事项4:本项目作为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而未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并且投诉人针对本事项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的答复“质疑事项4我公司不予受理”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实、依法处置被投诉人的相关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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