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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万财发〔2019〕92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9-06-11

投诉人: 海南锦泰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12号海南DC新商业城内239号辅         

    法定代表人: 肖俊斌 ,电话:18907622646  

被投诉人1: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17层1707房

法定代表人:苏德亮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898-66780669

    被投诉人2:万宁市万宁中学

    地址: 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文明中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邓虎诚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76238568

 

投诉人就《万宁中学录播教室工程项目—录播系统(采购编号:HNDWZB201901006)》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19年4月3日向被投诉人(含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19年4月10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该答复不满意,遂于2019年4月25日向本局递交投诉件。经审查,投诉人投诉材料不全,本局于2019年4月25日告知投诉人发送重新投诉,投诉人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补证材料后重新投诉,本局依法于2019年4月26日正式受理,并于当日分别向被投诉人发送了投诉书副本,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称:

(一)投诉事项 1:录播系统主机(含:全高清录播软件、智课助手)。招标文件P16页:3)▲采用硬件采集、编码,至少支持8路HD-SDI/DVI-I/HDMI输入,数字信号DSP处理器,并采用模组技术将视频采集卡统一管理,以便于多样性设备接入,标配4路VGA/HDMI/DVI/ SDI输出,用于高清信号预监导播、大屏显示、教研观摩、远程互动等应用;支持1024*768p@60到1920x1080p@60。

事实依据: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的录播系统主机(含:全高清录播软件、智课助手)品牌及型号为奥威亚AE-A6。根据其他项目现场取证,奥威亚AE-A6录播主机只有6路输入及2路输出。(输入:2路HDMI、1路VGA、4路SDI;输出:2路HDMI)。第一中标候选人虚假应标为:“支持≥8路HD-SDI/DVI-I/HDMI 输入,支持≥4路VGA/HDMI/DVI/ SDI输出”与实际设备不符。(附该型号其他项目现场取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投诉事项 2:录播系统主机(含:全高清录播软件、智课助手)5)▲内置全场景音频智能采集模块,至少支持6路48V幻象话筒输入、1路MIC话筒输入,频响100hz-10Khz -3db;支持1路线路输入,线路频响20hz-19khz±1db;信噪比>65db,失真度<0.1%,音频编码类型:AAC,音频采样率32KHz,支持1路音频监听(前面板),具有自动增益功能:控制范围≥40db,起控点-30db,自带增益时间常数 <1秒;(需提供该设备接口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事实依据: 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的录播系统主机(含:全高清录播软件、智课助手)品牌及型号为奥威亚AE-A6。据其他项目现场取证,奥威亚AE-A6录播主机只有4路48V幻象话筒输入。(4路48V幻象话筒输入:XLR1、XLR2、Line in1 、Line in2)。第一中标候选人虚假应标为:“支持≥6路48V幻象话筒输入”。与实际设备不符。(附该型号其他项目现场取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三)投诉事项3:导播控制台1)▲功能室专用硬件导播设备,用于精品录播、实验教学、节目录制等非常态化教学的辅助导播,可与自动跟踪设备联动;支持自动和手动导播模式实时切换,简单实用,完全按键式操作,直接串口控制摄像机,所见所得,无延迟,无需键盘鼠标配合,直接按指示灯即可完成操作,考虑到操控的即时及稳定性不接受软件导播模式及USB接口类导播设备。

事实依据: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的导播控制台品牌及型号为奥威亚DCP-1000。据其他项目现场取证,奥威亚DCP-1000属于USB接口类导播设备。第一中标候选人虚假应标为:“不接受软件导播模式及USB接口类导播设备”。与实际设备不符。(附该型号其他项目现场取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投诉事项4:触控一体机--技术性能指标”。7)▲整机须提供隐藏式前置接口,需有磁吸式盖板多重防护,接口不少于3个双通道接口USB(Android2.0和PC3.0),有中文标识.(提供CNAS级别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事实依据: 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的触控一体机品牌及型号为希沃F70EA。根据希沃官网及其技术规格书了解到,希沃F70EA触控一体机没有隐藏式前置接口,没有磁吸式盖板多重防护。第一中标候选人虚假应标为:整机须提供隐藏式前置接口,需有磁吸式盖板多重防护”。与实际设备不符。(附该型号其他项目现场取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五)投诉事项5:触控一体机的硬件部分:21)▲前置面板提供至少1路HDMI高清输入接口(标准HDMI接口,不接受转接方式),满足高清教学信号源输入需求(提供所投标产品端口照片证明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事实依据: 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的触控一体机品牌及型号为希沃F70EA。根据其他项目现场取证、希沃官网及其技术规格书了解到,希沃F70EA触控一体机前置面板没有HDMI高清输入接口,只有3个USB接口。第一中标候选人虚假应标为:前置面板提供至少1路HDMI高清输入接口(标准HDMI接口,不接受转接方式),满足高清教学信号源输入需求”。与实际设备不符。(附该型号其他项目现场取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六)投诉请求:投诉事项具体内容及事实依据证明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欧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请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被投诉人1辩称:

(一)公司2019年4月3日收到投诉人的质疑函,于2019年4月10日作出书面形式答复,答复内容为“此项质疑应提供相关事实依据”;2019年4月12日收到另一家投标公司琼海幸尚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函,质疑内容涉及中标标的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并向采购人和中标公司发出质疑函副本,建议采购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回函表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程序合法,符合招标流程,故不赞成重新评议。于2019年4月19日回复质疑公司,答复内容为“无权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外重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助答复贵公司质疑”。

(二)就该投诉相关事项,已组织原评审委员会专家重新审查,审查论证意见如下:投诉人所提供的网上下载证据材料无法确认其真实有效性,建议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欧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以上投诉事项的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如其未能提供以上投诉事项的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有效。

(三)根据原评审委员会专家重新审查结论,于2019年5月5日向河北欧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欧文)发函,要求其就投诉书的事项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截止时间内,厂家1: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睿)的触控一体机材料未有原厂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加盖公章);厂家2:广州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威亚)加盖投标专用章,未按要求盖公章。

(四)于2019年5月13日向授权河北欧文招标的两个厂家发函,要求广州视睿对其授权的希沃交互智能平板产品触控一体机(型号:F70EA)原厂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公章);要求广州奥威亚对其授权的录播系统主机、高清摄像机、全场景智能高音台、智能跟踪主机、智能图像探测器(定位分析)、嵌入式中控(控制面板)、导播控制台原厂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公章)。截止时间内,以上两个公司厂家未做出任何回复及说明。

(五)根据财政部门发出的重新评审通知要求,于2019年5月23日将原公开招标活动评审材料、质疑投诉材料、相关回复材料、被投诉人提供证明材料,由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评审结果为:鉴于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欧文未按2019年4月29日投诉答复要求提供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认定河北欧文提供虚假材料成立。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六条19.1款之规定,取消河北欧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推荐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南锦泰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被投诉人2辩称:

(一)本项目是全权委托被投诉人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程序合法,符合招标流程,其结果应受法律保护。并派员参与监督,全程观察评标过程,尊重评标专家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对招标结果没有异议,尊重招标结果,如果有质疑,可以组织听证会。

(二)本项目以采购人身份于2019年5月23日派员参加了本项目的重新评审,但现场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对于本次重新评审的规范性和结果无法给出认同意见;对于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内容,无法做出是非判断;对于重新评审,同一组专家评委前后两次评审结果截然相反,对该组专家评委已无法信任。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拟撤销本次采购招投标项目。

四、本局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人为万宁市万宁中学,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2019年3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开标、评标活动,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海口钛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琼海幸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欧文和投诉人共四家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项目推荐得分排名第一的河北欧文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于2019年4月3日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中标结果,并向排名第一的河北欧文发出中标通知书。投诉人2019年4月3日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19年4月10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遂于向本局投诉。

(二)质疑答复问题:被投诉人1分别于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2日收到投诉人和另一家投标公司的质疑函,并作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为“此项质疑应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并以“被投诉人2不同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的理由回复”。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⑴“公开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采购货物名称“1、录播系统主机---技术性能指标”。3)▲采用硬件采集、编码,至少支持8路HD-SDI/DVI-I/HDMI输入,数字信号DSP处理器,并采用模组技术将视频采集卡统一管理,以便于多样性设备接入,标配4路VGA/HDMI/DVI/ SDI输出,用于高清信号预监导播、大屏显示、教研观摩、远程互动等应用;支持1024*768p@60到1920x1080p@60;5)▲内置全场景音频智能采集模块,至少支持6路48V幻象话筒输入、1路MIC话筒输入,频响100hz-10Khz -3db;支持1路线路输入,线路频响20hz-19khz±1db;信噪比>65db,失真度<0.1%,音频编码类型:AAC,音频采样率32KHz,支持1路音频监听(前面板),具有自动增益功能:控制范围≥40db,起控点-30db,自带增益时间常数 <1秒;(需提供该设备接口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⑵“公开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采购货物名称“13、触控一体机--技术性能指标”。7)▲整机须提供隐藏式前置接口,需有磁吸式盖板多重防护,接口不少于3个双通道接口USB(Android2.0和PC3.0),有中文标识.(提供CNAS级别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22)▲前置面板提供至少1路HDMI高清输入接口(标准HDMI接口,不接受转接方式),满足高清教学信号源输入需求(提供所投标产品端口照片证明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⑶“公开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采购货物名称“13、导播控制台--技术性能指标”。1)▲功能室专用硬件导播设备,用于精品录播、实验教学、节目录制等非常态化教学的辅助导播,可与自动跟踪设备联动;支持自动和手动导播模式实时切换,简单实用,完全按键式操作,直接串口控制摄像机,所见所得,无延迟,无需键盘鼠标配合,直接按指示灯即可完成操作,考虑到操控的即时及稳定性不接受软件导播模式及USB接口类导播设备。

 综合以上采购需求,评分细则分为:技术商务部分70分(其中:技术性能指标完全响应要求得满分40分,带▲的指标每项不满足扣除3分,其他指标不满足每个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投标报价30分,总分为100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为:河北欧文得93.6分(其中:技术商务部分63.6分,报价得分30分);投诉人得89.01分(其中:技术商务部分67.8分,报价得分21.21分)

(四)本项目得分排名第一“河北欧文”的投标文件中:第7页显示“录播系统主机”为“奥威亚(型号AE-A6);“触控一体机”为“希沃(型号:F70EA)”。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①、录播系统主机---技术性能指标”5)▲内置全场景音频智能采集模块,至少支持6路48V幻象话筒输入、1路MIC话筒输入(需提供该设备接口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查阅河北欧文投标文件,第148页所述“高清录播系统证明资料——一、采购清单表1、录播系统主机5)▲内置全场景音频智能采集模块,至少支持6路48V幻象话筒输入、1路MIC话筒输入…(附图案);6)▲至少支持 6 路 RS232 可外接跟踪机、控制面板、摄像机云台等、1 路 RS422 或 RS485 可控制摄像机等外部设备…(附图案)”;加盖“广州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专用章)”、“河北欧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章)”。由此可见该份证明资料只写明能满足技术参数需求,未能载明满足技术参数需求的产品就是所投标的“奥威亚(型号AE-A6)”,也未能清楚的看到截图产品是属于“奥威亚(型号AE-A6)”,只是在招标文件第149页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为型号AE-A6;招标文件第158页的“样品照片”又显示为“奥威亚(型号AE-A8)”;第156页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样品型号为“奥威亚(型号AE-A8)”。②、触控一体机--技术性能指标22)▲前置面板提供至少1路HDMI高清输入接口(标准HDMI接口,不接受转接方式),满足高清教学信号源输入需求(提供所投标产品端口照片证明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查阅河北欧文投标文件,第282页所提供的“样品照片”未能清楚的看到截图产品是属于“希沃(型号:F70EA)”,投标文件第283页提供的“样品照片”显示为“希沃(型号:F65EA)”。

(五)调查取证:①、我局以2019年5月15日向“河北欧文”、“海南锦泰昌”发出书面审查通知函,要求其对本项目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是否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做出实际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河北欧文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 “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已交海南大为招标代理公司,如需要请与代理公司索取”并附上其本项目投标时的原厂家授权材料和技术参数证明等,没有正面答复我局去函所要求的具体产品技术参数问题;海南锦泰昌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其在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需求,针对我局去函所要求的具体产品技术参数问题一一回复,并附上产品图案以及产品的参数证明材料。”②、我局以2019年5月20日向万宁中学、海南大为代理公司发函要求其组织由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就相关问题进行重新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取证材料,重新评审结果为“鉴于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提供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认定其提供虚假材料成立,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条第19.1款之规定,确认海南锦泰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③、 我局以2019年5月27日向广州奥威亚、广州视睿发出协查函,要求其授权河北欧文参加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相关问题进行答复,截止到规定的时间内,以上两家公司都未能给予答复。

五、本局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3、4,本局不予支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①录播系统主机——3)▲采用硬件采集、编码,至少支持8路HD-SDI/DVI-I/HDMI输入…标配4路VGA/HDMI/DVI/ SDI输出…;②导播控制台--1)▲功能室专用硬件导播设备…考虑到操控的即时及稳定性不接受软件导播模式及USB接口类导播设备;③触控一体机-- 7)▲整机须提供隐藏式前置接口,需有磁吸式盖板多重防护,接口不少于3个双通道接口USB(Android2.0和PC3.0)…。以上产品技术参数在招标文件中并未载明投标人须要提供产品截图参与投标,只是在评审标准——技术性能指标响应中做为加分项评分(招标文件中载明带▲的指标每项不满足扣除3分,其他指标不满足每个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二)关于投诉事项2、5,本局给予支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①录播系统主机---5)▲内置全场景音频智能采集模块,至少支持6路48V幻象话筒输入…支持1路线路输入,…(需提供该设备接口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②触控一体机--22)▲前置面板提供至少1路HDMI高清输入接口(标准HDMI接口,不接受转接方式),…(提供所投标产品端口照片证明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以上产品技术参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投标人要提供产品满足技术截图、相关照片和证明参与投标。本项目第一候选人河北欧文提供其投标的产品:①录播系统主机“奥威亚(型号AE-A6)”产品截图未能清楚反映能否满足该项产品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的证明含糊不清;②触控一体机希沃(型号:F70EA)产品截图未能清楚反映能否满足应项产品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的证明含糊不清。

(三)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本局给予支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第六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上述事实,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函、投诉书、被投诉人的报告、评审材料,重新评审记录、相关证据证明等。

    综上所述,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以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六条19.1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欧文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万宁市人民政府或海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1日

 

 

 

 

 

万宁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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