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三亚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NBYG2019-189)”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武汉天创优博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旭东
委托代理人:李子倩 联系电话:18627808844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号国际金融贸易大厦1608室
被投诉人1:海南博岳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花
委托代理人:张彩莲 联系电话:0898-38282988
地址:三亚市解放三路衍宏现代城11A05室 邮编:572000
被投诉人2:三亚市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吴萍
委托代理人:梁昌盛 联系电话:0898-88657891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60号 邮编:572000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天创优博商贸有限公司因对三亚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NBYG2019-189)招标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在法定期限内,于2019年12月17日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于2019年12月20日受理,并同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和采购人送达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和《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暂停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
三、处理结果
在投诉审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2020年1月19日向本局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对三亚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NBYG2019-189)的投诉。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同意撤诉,终止该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三亚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