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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海财采[2020]4151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10-26

 

投诉处理决公告

 

一、项目编号: HNHJ2020-07-002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开园设备(钢琴)配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口懿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片区B-06地块

小区4号楼2201房

法定代表人:王世夫    联系电话:15008080908    

授权代表:王映献      联系电话:13627567728

 

    被投诉人:海南华教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南航部队小区二栋一单元

501室 

    法定代表人:韩素苗

联系人:韩练        

联系电话:0898-66552458、13807578839

 

相关供应商: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龙潭山路36号

法定代表人:陈海伦

联系人:梅挺          联系电话:0574-86813238

四、基本情况

海南华教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海口市教育局委托,对2020年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开园设备(钢琴)配置项目(编号HNHJ2020-07-002)(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2672400.00元,2020年7月23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8月13日组织开评标。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8月18日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投诉人海口懿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竞标供应商,因对本项目评审过程存在异议,于2020年8月21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0年8月31日做出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遂于2019年9月4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经审查后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五、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上述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海口懿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五、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南省财政厅或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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