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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东财〔2022〕90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2-08-16

东方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临海市绍新卓耀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深浦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陈会平   联系电话:18089748973

 

被投诉人一: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剪半园村旁

法定代表人:王干     联系电话:0898-32698311

 

被投诉人二:海南琼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1105房

法定代表人:文启雄    联系电话:0898-32909053

 

相关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海南联线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丘海一横路南宝别墅C一2幢一楼

法定代表人:吴多胜  联系电话:13976645808

 

海南琼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活动报告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NQZ2022-25-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本项目2022年5月22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需求公告,于2022年6月23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2022年6月24日发布更正公告,将原竞争性谈判内描述的开标时间、获取文件时间更改为以发布公告的开标时间、获取文件时间为准(获取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8:00-2022年6月2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9:30),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8日出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同期接受投标单位报名,2022年6月29日9时30分,本项目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际中洋公馆1号楼B1105房会议室开评标。后经评审专家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于6月30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海南联线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临海市绍新卓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于2022年6月29日就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对投诉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不认可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内容,遂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于7月11日收到投诉后,经审查依法受理,并于7月13日向两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向两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采购人尚未与成交供应商海南联线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现本次投诉已审理终结。

一、投诉人诉称

(一)投诉事项一

本项目采用的是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完成报名及标书下载等相关工作,代理机构却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期间至代理机构现场审核并缴纳报名费(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l105室),报名费应该是开标当天现场缴纳给代理公司,此项要求存在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此项要求属于《海南省政府采购负责清单》内容。

(二)投诉事项二

该项目标的物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文件只要求龙骨及隔离层的要求,面层材料(北京木质吸音板)指定特定品牌北京木质吸音板,对使用龙骨的规格,以及木质吸音板的板材厚度、阻燃性、吸音系数、吸音频率等未能详细描述;众所周知市场上不同厚度不同性能的吸音板其价格相差万别,便宜的几十块一平,高档的几百乃至上千元一平,采购人不能明细其采购产品的厚度、性能特征,采购人意图不明确,由此对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招标项目,以及充分合理评估本次项目的成本造成了阻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编制瑕疵。

(三)投诉事项三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29页、序号15吸顶空调、16立式空调,采购标的参考规格型号和配置技术参数没有按法律规定要求进行细致明确的描述,众所周知空调分一、二、三级能效,不同的能效成本价相差甚远,一级能效成本最贵但最节能,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采购空调的等级能效,采购人意图不明确,由此对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招标项目,以及充分合理评估本次项目的成本造成了阻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本次政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编制瑕疵。

(四)投诉事项四

招标文件第27页/序号27办公电脑/技术参数:“14、显示器:21.5"宽屏液晶显示器,rohs 认证,具备显示器寿命优化技术。”要求显示器通过 rohs 认证,rohs 是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实行的是欧盟标准,本项目是国内政府采购项目要求产品通过以上论证与本项目实际不符合与合同履约无关,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因此,投诉人请求管理部门对该项目采购文件修改后,重新展开招标活动。

二、两被投诉人辩称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的说明

2020年11月2日﹣2021年3月31日“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试用,2022年3月1日起全省推广应用,场外(200万元全400万元)交易项目均应通过交易系统办理。投标人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hainan.gov.cn /zhuzhan /)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自行登录报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该“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目前还处于电子辅助状态(非电子化采购)与400万元以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项目所使用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有很大区别。“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评审过程等流程的操作都要用大量的纸质文档,因报名缴纳500元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也不超“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规定出售招标文件费用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再说投标人就算在开标之前不来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担心在开标前泄露自己单位的名称这是多余的,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只要你提交材料报名项目参与投标,在此管理系统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模块内会显示所有报名项目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不存在泄密且也与能否正常参与投标无关。而不同于使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的项目提交材料报名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只有在开标唱标环节之后才能看到。

另外“财库〔2019〕38号文”有规定“实现电子化采购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全程无纸化);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评审过程等流程的操作都要用大量的纸质文档),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非电子化采购是鼓励免费不是应当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四的说明

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名称及参考规格型号和配置技术参数:序号3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序号4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序号27办公电脑14、显示器:21.5"宽屏液晶显示器, rohs认证,具备显示器寿命优化技术。”不是指定品牌、型号及厂家,不难理解,这些载明的技术和功能要求仅供投标商参考,投标商应根据自己的情况选定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产品进行投标。比如:“序号3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序号4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但投标商也可以选用“安美音木质吸音板墙面、安美音木质吸音板柱面”的产品进行投标。同样道理,“序号27办公电脑的14、显示器:21.5”宽屏液晶显示器,rohs认证,具备显示器寿命优化技术。”(投诉人所质疑的问题)所标的“rohs 认证”也是给投标商提供参考,投诉人既能选择具有“rohs 认证”的产品参与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具有优于“rohs 认证”或“具有rohs认证”等不同品牌产品进行竞争,评标专家委员会不会以所投木质吸音板墙面、木质吸音板柱面、具有rohs认证,非“北京”品牌及优于rohs认证等不同品牌而取消投标商的竞标资格。另外,采购文件第53页标注有特别说明:1.以上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规格或技术要求,涉及的供应商或产品并非特定供应商或是特定产品,而是参照或相当于这些供应商或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2.以上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技术参数并非固定值,而是相当于或者优于该技术参数。3.功能标题描述项不作评审加分项。

(三)关于投诉事项三的说明

招标文件第29页,序号15吸顶空调、16立式空调描述的参数已很明确了,吸顶空调要的是3P力(不管输入的电压220V还是380V学校都具备不作要求),款式为吸顶空调(什么颜色都可以不作要求),压缩机技术为变频的,空调器的具体技术参数都已具备难道还不明确?立式空调同样道理。

再说:投诉人“临海市绍新卓耀科技有限公司”只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 )﹣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平台网上报名登记不花一分钱即可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然后针对本招标文件进行质疑、投诉,开标当天不参加投标活动也尚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诉人“临海市绍新卓耀科技有限公司”整个事件过程从未损害到其自身权益。按理是无权投诉。

综上所述,投诉人所提出的四项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业内很多主流的产品厂家如:上海贤陈木质吸音板、嘉穗木质吸音板、安美音木质吸音板、绿茵木质吸音板、北京木质吸音板、华为电脑、惠普电脑、联想电脑、戴尔电脑等众多国内企业产品都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排他性。既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影响投诉人及其他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四)被投诉人二的补充说明

基于前述投诉人的投诉内容及两被投诉人的答复内容,本局向被投诉人确认答复所称的“北京木质吸音板”这一主流的产品厂家具体指向的厂商全称。被投诉人二向本局提供补充说明称:“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没有特指具体的品牌、型号及厂家,只是范指北京地区所用的木质材料。道理例如‘海南橡木’一样。”。

三、相关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答复

经本局向相关供应商海南联线教学设备有限公司送达投诉书副本及答复通知,相关供应商海南联线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本局。

四、投诉事项认定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被投诉人要求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到现场审核并缴纳报名费是否存在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认定。

经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第六条“其他补充事项”规定:“报名方式:按以下步骤报名并获取文件1、网上注册:投标人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 /)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注册。2、提交报名材料:提交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内至海南琼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缴纳费报名费(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1105室)。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报名进入投标报名首页,点击采购公告名称,可查看采购公告具体内容,点击需要参与的标包并填写报名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系统平台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5、系统报名上传材料清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缴费凭证(系统报名上传的材料应与提交到现场审核的材料一致)。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另查,《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试点单位范围及时间安排”规定:“试点单位暂定30家代理机构(详见附件1),试点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1年3月31日。试点工作完成后,将逐步向全省推广实施,2021年底前实现全省覆盖。”。

再查,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第三条“系统操作”规定:“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附件1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压缩包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管理系统一页纸流程(供应商)》中流程规定:“03、缴费并提交资料,内容: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缴费购买标书,并上传缴费凭证;04、下载电子标书并索取纸质标书,内容:缴费成功可下载电子标书,同时向代理机构索取纸质标书(索取可邮寄或现场获取);05、现场提交纸质标书等待开评标,内容: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时间地点提交纸质标书,等待开评标”。另,该通知附件下载《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管理系统(新)操作手册(供应商)_V2.0.doc》文件中第5页载明“点击需要参与的标包并填写报名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完成报名。注意:系统取消报名时上传附件”。

本局认为,根据前述《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管理系统一页纸流程(供应商)》的规定,供应商在缴费成功后可下载电子标书,并向代理机构索取纸质标书。可见,虽然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电子辅助操作,但仍需在开标前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缴费及索取纸质标书。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阶段已知悉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因此,投诉人关于在报名期间到现场审核并缴纳报名费存在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主张没有事实根据。

但是,根据前述采购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进入投标报名首页,点击采购公告名称,可查看采购公告具体内容,点击需要参与的标包并填写报名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报名。且缴纳报名费可以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支付方式,但被投诉人却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缴纳报名费,并提交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格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属于《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一条“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第(三)项“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规定的不必要的登记、注册环节,违反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第三条第12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设置投标报名审查环节”的规定。该现场审核并缴纳报名费环节的设置妨碍公平竞争,投诉人的投诉有事实根据,本局予以支持,两被投诉人应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的面层材料北京木质吸音板是否指向特定品牌及该两项采购标的物的采购需求是否明确的认定

经查,采购文件第28页,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参考规格型号和配置技术参数一栏中,第3项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对应的内容为“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木龙骨;2、隔离层材料种类、规格:隔音棉;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北京木质吸音板”;第4项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对应的内容为“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木龙骨;2、隔离层材料种类、规格:隔音棉;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北京木质吸音板。”。采购文件第54页载明“特别说明:以上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规格或技术要求,涉及的供应商或产品并非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而是参照或相当于这些供应商或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2、以上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技术参数并非固定值,而是相当于或者优于该技术参数。3、功能标题描述不作评审加分项。”。另,投诉人未举证证明北京木质隔音板系由特定厂商生产,本局在互联网上搜索,也未发现北京木质隔音板系特定厂商产品

本局认为:

1、关于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的面层材料北京木质吸音板是否指向特定品牌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投诉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和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的面层材料北京木质吸音板指向特定供应商,却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就“北京木质吸音板”所指向的特定供应商予以证明或说明,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五条“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以及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2、关于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的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明确的投诉事项。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以及《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含采购标的须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其次,被投诉人二答复称“北京木质吸音板”范指北京地区所用的木质材料,却未提供证据、依据或相关材料以证明“北京木质吸音板”所指代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因此,本局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对组成“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和“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的木龙骨、隔音棉等产品须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进行规定,且面层材料中关于“北京木质吸音板”的规定亦无法明确体现木质吸音板须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北京木质吸音板墙面、北京木质吸音板柱面的采购需求设置不完整、不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人的本投诉事项成立,两被投诉人应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三)关于投诉事项三,吸顶空调和立式空调的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明确的认定

经查,采购文件第29页,吸顶空调的采购需求为“3P吸顶空调;变频”;立式空调的采购需求为“3P立式空调;变频”。

本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以及《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含采购标的须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而上述采购文件所载的配置技术参数中,并未对吸顶空调、立式空调的空调能耗等级等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的因素进行明确,其采购需求不完整、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以及《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成立,两被投诉人应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此外,关于被投诉人认为整个事件过程从未损害到投诉人自身权益,按理是无权投诉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报名以及获取标书的规定,投诉人系通过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平台上注册报名途径获取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属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故投诉人虽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有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人经依法质疑后,在质疑范围内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投诉事项属于本次投诉的受理范围。

(四)关于投诉事项四,办公电脑的显示器要求rohs认证是否属于不合理条件的认定

经查,采购文件第31页,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参考规格型号和配置技术参数一栏中,第27项办公电脑对应的部分内容为“14、显示器:21.5"宽屏液晶显示器,rohs认证,具备显示其寿命优化技术。”。

另查百度百科,RoHS的全称为《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系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本局认为,RoHS认证是欧盟认证,而本项目所采购的办公电脑显示器并非欧盟的进出口产品,被投诉人要求提供此证书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规定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成立,本局予以支持。两被投诉人应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五、投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本局经查证后认定投诉人本次提起的投诉事项一、三、四成立,投诉事项二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部分规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第三条第12项等规定,两被投诉人应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鉴于前述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本项目的成交结果,而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作出决定如下:

(一)认定投诉事项一、三、四成立,投诉事项二的部分投诉事项成立;

(二)认定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活动报告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NQZ2022-25-1)成交结果无效,责令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六、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方市人民政府或海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或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方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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