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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乐财采〔2024〕15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4-02-22

一、项目编号:ZJ-2023-053

二、项目名称:乐东县人民医院传染病、职业病综合救治能力提升医疗办公设备采购项目C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函康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金福路4号文博府B区2幢405房

被投诉人1: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光明路72号

被投诉人2:海南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国瑞城(铂仕苑)2栋1单元2602

相关供应商:江西诗洱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道田村原道田小学A栋3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1:项目评标过程有问题,评标委员会刻意认定我公司投标文件为无效标,其认定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有违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投诉人投诉事项2:评标专家对招标采购文件没有全面理解。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资格承诺函的要求与投标人须知有关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是矛盾的,是刻意设的陷阱。证明采购代理、评标专家在对优质产品进场刻意排斥的嫌疑。

投诉人投诉事项3:质疑事项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是合理的、合法的。

投诉人投诉事项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做法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的情形。

投诉人投诉事项5:2023年12月21日中标公告故意隐瞒中标标的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C包中标结果只有中标价格,没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我司有理由认为中标产品的品质与质量远远不如我公司投标产品,也找到了评标专家刻意要判定我公司投标文件为无效的原因何在,只有判定我公司投标文件无效,才能避开公平竞争。我司认为本项目真正的中标单位是我们海南函康贸易有限公司。请对投标文件进行公开评审,并确认海南函康贸易有限公司才是真正中标单位。

投诉人请求:1、停止本项目采购活动;2、核定本项目是否要作流标处理;3、核定是否要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如果无第2、3项情形,公开评审我司与中标方投标文件,确认海南函康贸易有限公司才是真正的中标单位。5、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中一直有违法、违规的情形存在,请财政监督部门核查其原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5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5。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   2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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