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JY2023-56-8R
二、项目名称:琼中县第一小学等 14 所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泰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城湖路 45 号滨江华庭1 幢 B 单元 1606 室
被投诉人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兴大道 165号
被投诉人2: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西 2-8 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次项目的采购需求设置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情形,在第一次招标失败后技术参数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增加了提供现场功能演示,该行为已构成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