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JJ2023-013R
二、项目名称:中餐烹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洛克菲勒智慧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丁小雪
联系电话:17786990557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三叶路绿谷康都9号楼302室
被投诉人1: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7389858168
地址:临高县临城镇临昌路三友公园对面
被投诉人2:海南久久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68925027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中盐大厦21楼B3房
相关供应商:海南天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爱香
联系电话:1897636219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中盐大厦11A3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一)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未遵循《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非法拒收我司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函。
(二)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所公示的中标公告信息不完整,未告知投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序,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九条,《海南省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措施》的通知(琼财采(2023)981号)第5条,告知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且代理机构电话一直属于不接听,接听后挂断的恶劣行为。
(三)投诉事项3:我司未得知投标文件的具体得分情况以及排名,经我公司根据招标文件逐条对比,可以确认我司其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与应得分差距过大,在我司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不满足负偏离的文件只有1条,扣分为2分,其它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分得分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8.55分,因此我司应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诉人请求:根据上述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恳请判定中标结果无效,彻查本项目是否存在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为“海南天程科技有限公司”高价中标提供便捷条件,并书面告知我司评审得分的详细情况。彻查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的恶劣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以及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2、3,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高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高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