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
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我省“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我厅建设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为进一步完善交易系统功能,为全面推广应用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在部分代理机构中先行试点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范围及时间安排
试点单位暂定30家代理机构(详见附件1),试点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1年3月31日。
试点工作完成后,将逐步向全省推广实施,2021年底前实现全省覆盖。
二、试点项目范围
试点项目范围:试点单位代理的本省场外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即按要求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本省政府采购项目)。
三、交易系统操作流程
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各试点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试点工作,我厅拟于2020年10月29日-10月30日组织各试点代理机构进行业务操作培训(时间:第一批10月29日15:00-17:30,第二批10月30日9:00-11:30,地点:义龙路宁海大厦3楼海南会计学会),各试点代理机构应安排业务经办人(每单位限1人)参加培训,并积极做好交易系统测试和试运行的设备及人员等准备工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试点代理机构应加强与系统技术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搜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共同推进交易系统进一步完善、提升。
(三)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和开发公司要做好交易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对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协调处理。(四)试点场所应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场所要求。鼓励试点
(四)单位利用专业的开评标场所开展试点,规范开评标活动。试点场所符合电子化开评标场所标准(详见附件3)的,代理机构还可申请电子化开评标试点。联系电话:68546705。
(五)试点代理机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以下人员联系:
1.技术支持电话:68546705。
2.政策咨询电话:68550219、68531439。
附件:1.试点代理机构名单
2.操作手册
3.电子化开评标场所标准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