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购置 | 项目编号 | HKGP-2018-0052 | |||||||||||||||||||||||||||||||||||||||||||||||||||||||||||||||||||||||||||||||||||||||||||||||
预算金额(万元) | 300.332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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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扶持小微企业、支持环保产品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2.1、投标人须具备车辆销售资质; 2.2、投标人所投的整车产品交付前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并出具承诺函原件; 2.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8-10-22 至 2018-10-29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0.0 |
时间 | 2018-11-13 09:00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37046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50519,6525051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 | ||
项目联系人 | 覃科长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70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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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HKGP-2018-0052
3、采购预算:3003320.00 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救护车 |
2 |
辆 |
1、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2、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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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多道心电图机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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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肺复苏箱(成人、儿童各2套) |
4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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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氧气瓶(2L便携式) |
2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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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便携式吸引器 |
2 |
台 |
|
6 |
急救呼吸机 |
1 |
台 |
|
7 |
铲式担架 |
2 |
个 |
|
8 |
快速血糖检测仪 |
2 |
台 |
|
9 |
血氧饱和度仪 |
2 |
台 |
|
10 |
心肺复苏机 |
2 |
台 |
|
11 |
脊柱固定板 |
2 |
个 |
|
12 |
头部固定器 |
2 |
个 |
|
13 |
颈托 |
2 |
个 |
|
14 |
光纤喉镜 |
1 |
套 |
|
15 |
输液泵注射泵组合 |
1 |
台 |
|
16 |
电动移位车(转运箱配套电动上车担架) |
1 |
个 |
|
17 |
心肺复苏箱(儿童) |
1 |
个 |
|
18 |
转运培养箱 |
1 |
个 |
1、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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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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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上车担架 |
2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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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除颤起搏监护仪 |
1 |
台 |
|
22 |
呼吸机 |
1 |
台 |
5、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甲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安装、测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甲方凭中标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安装后正常运行3个月后,第1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余下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2.1、投标人须具备车辆销售资质;
2.2、投标人所投的整车产品交付前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并出具承诺函原件;
2.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确认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查看采购公告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2、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登陆区-投标人/供应商”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确认投标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相应项目,选择“我要投标”,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10月23日零时起至2018年10月29日24时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
项目联系人:覃科长
联 系方 式:0898-653704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邮政编码:570311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小姐
电话:0898-65250519,65250512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