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乐东县尖峰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 项目编号 | GDYN2016-070 |
预算金额(万元) | 849.754631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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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提供经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6-09-18 至 2016-09-22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16-10-09 15:00 | ||
地点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中心卫生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6234084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79266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西路12号世纪生活港B906室 | ||
项目联系人 | 洪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68592663 |
乐东县尖峰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尖峰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乐东县;建设地点:海南省乐东县 ,施工周期: 240 日历天,招标范围:乐东县尖峰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拟建设尖峰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一栋,四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990.35㎡,总建筑面积3298.82㎡。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提供经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 18日至2016年 09月 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时止(节假日除外),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09日15时00分,地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招 标 人: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乐东县 地 址:蓝天路世纪港B905
联 系 人:石院长 联 系 人:洪女士
电 话:13976234084 电 话:0898-68592663
2016年 9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