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保亭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金钟藤防治 | 项目编号 | ZA-CG2016-014 |
预算金额(万元) | 12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有害生物金钟藤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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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需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 3.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6年任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3.4、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函; 3.5、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的证明材料。 3.6、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6-11-04 至 2016-11-10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2号三楼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16-11-25 09:00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2号三楼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668382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76073338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6号街坊6号楼05办公室 | ||
项目联系人 | 黄法强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71259 |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金钟藤防治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琼财农【2016】433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地点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3、项目概况:该项目实施地点安排在新政镇、响水镇、三道镇、南林乡、毛感乡、六弓乡、加茂镇、保城镇公益林区,防治小班共有40个,面积3000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包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需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
3.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6年任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3.4、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函;
3.5、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的证明材料。
3.6、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海口市文明东路渡头村1-2号三楼(美兰办证中心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
渡头村1、2号三楼(美兰办证中心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2号三楼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 人:林工
电 话:0898-83668382 电 话:0898-6537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