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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三亚海关缉私办案场所信息化及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4 08:30
项目概况
三亚海关缉私办案场所信息化及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国贸大道北京大厦21楼B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6-12-1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三亚海关缉私办案场所信息化及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HNHY-2016-042
预算金额(万元) 68.883511
最高限价(万元) 68.883511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三亚海关缉私办案场所信息化及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用途:工作需要;数量:一批;交货及安装期:45日历天;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及安装期: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范围应具备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类的销售或生产资格)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摄像机、讯问监控软件、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存储磁盘阵列、高清审讯专用硬盘录像机、网络报警主机和四门门禁主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须在海南注册分公司或设有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工商备案登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6-11-24 至 2016-12-01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国贸大道北京大厦21楼B座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12-14 09:30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16号金银岛大酒店6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516267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850371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
项目联系人 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16267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海关缉私办案场所信息化及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编号:HNHY-2016-042)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亚海关缉私办案场所信息化及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2.2、用途:工作需要

    2.3、数量:一批

2.4、交货及安装期:45日历

2.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范围应具备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类的销售或生产资格)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摄像机、讯问监控软件、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存储磁盘阵列、高清审讯专用硬盘录像机、网络报警主机和四门门禁主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须在海南注册分公司或设有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工商备案登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16年11月24日08:30:00—2016年12月01日17:30:00(北京时间);

    2、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楼B座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0天;

    5、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2个日历天18点前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为:海口市蓝天路16号金银岛大酒店6楼第二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             地    址:海口市国贸大道北京大厦21楼B座

邮  编:570105                           邮    编:570125

联系人:钟先生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898-68516267                   电    话:0898-685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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