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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2 19:00
项目概况
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7-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NJC2021-058
预算金额(万元) 1426
最高限价(万元) 1426.0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HNJC2021-058

项目名称: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26万元

最高限价:1426万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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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至今1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无税收月份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1-07-05 至 2021-07-09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07-26 09:00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开标室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59920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5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3198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3198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1-058

项目名称: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26万元

最高限价:1426万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交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至今1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无税收月份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查看采购公告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

2、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要求登记注册(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jyzn/63369.jhtml),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投标申请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项目投标申请后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开标室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则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参标费:¥500.00。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确认投标期限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07-05零时至 2021-07-09 24时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 07月2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2、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

2.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密封在“唱标信封”中,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2.3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U盘和光盘各一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5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898-66599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联系方式: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898-6533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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