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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亿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9 17:30
项目概况
东方市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0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方市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HNYZ-GK2020092
预算金额(万元) 781.781088
最高限价(万元) 781.781088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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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A包(项目建设):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建设;B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交付测评报告;C包(监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标讯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1-07-09 至 2021-07-16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08-02 09:30
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东方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警官0898-25562229
采购单位地址 东方市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亿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1116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
项目联系人 李庆赋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11162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Z-GK2020092 项目名称:东方市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81.781088万元,其中,A包(项目建设):758.608910万元;B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8.00万元;C包(监理):15.172178万元 最高限价:781.781088万元,其中,A包(项目建设):758.608910万元;B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8.00万元;C包(监理):15.172178万元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用途:东方市公安局工作需要 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A包(项目建设):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建设;B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交付测评报告;C包(监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或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09日17:30 至 2021年 07月 16 日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按要求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5.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6.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P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公安局 地址:东方市 联系方式:唐警官0898-255622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亿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 联系方式:李工 0898-68511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赋 电 话:0898-6851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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