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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公安局-澄迈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0 18:30
项目概况
澄迈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1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澄迈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HNYZ-2021-014
预算金额(万元) 281.8764
最高限价(万元) 281.876400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澄迈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NYZ-2021-0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1.8764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并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并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琼财采规〔2019〕3号)的通知,落实支持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页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1-07-21 至 2021-07-27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08-10 09:30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澄迈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7070022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四横东路9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20101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20101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澄迈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810日0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澄迈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NYZ-2021-0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1.8764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并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页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21 2021年727,每天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需提交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公安局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四横东路9号

联系方式:0898-6707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联系方式:0898-65201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98-65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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