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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1 17:10
项目概况
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委托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11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HNJY2021-1-75
预算金额(万元) 0
最高限价(万元) 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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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食堂委托经营年限为:“2+1+1”年,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零纳税的也需提供证明,或者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1.5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2.2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或企事业单位食堂或酒店项目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视为符合条件(投标人取得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取得所经营学校食堂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每个标段设有食堂“最低年营业额”,投标人以食堂年营业额进行报价,报价必须满足:最低年营业额≤年营业额报价≤3倍最低年营业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4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 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8 2021年8月,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海南大学城西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相关企业:新疆塔林鼎尚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不属于本项相关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1-07-21 至 2021-07-28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1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2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08-11 08:30
地点 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324开标室(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标讯正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251770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677929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航一路号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66742218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海南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该校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委托经营项目(项目编号:HNJY2021-1-75)所需的服务组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项目名称: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委托经营项目

1.2数量及分包:1个标段

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委托经营项目

(最低年营业额537万元)

1.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3.1 食堂委托经营年限为:“2+1+1”年,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4项目概况

1.4.1海南大学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建于2003   年,现有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548人就餐;现该食堂已具备基本餐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条件,经营者可以组织团队进入经营服务。经营者入驻后,需购置食堂特色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等。

1.4.2本次招标项目

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委托经营项目信息详见如下: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的表3《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委托经营项目概况及最低年营业额、履约保证金一览表》)

1.4.3食堂将按现状招标,实行委托经营。

食堂场地设施、大型设备实行零使用费。学校对该委托经营项目收取发展基金,食堂发展基金为食堂年营业额的8%(其中3%为食堂限价菜补贴、3%为食堂日常维修基金、2%为食堂应交税金、食品检测等支出)。达不到投标年营业额的,中标人除向学校交足发展基金(即按投标年营业额×8%),还要向学校交纳投标年营业额不足部分2%的违约金;超过投标年营业额部分的发展基金为6%。

中标餐饮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派专人对食堂成本、收入、利润、伙食质量、食品价格、食品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监管,保证餐饮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优惠的价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零纳税的也需提供证明,或者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1.5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2.2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或企事业单位食堂或酒店项目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视为符合条件(投标人取得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取得所经营学校食堂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每个标段设有食堂“最低年营业额”,投标人以食堂年营业额进行报价,报价必须满足:最低年营业额≤年营业额报价≤3倍最低年营业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4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

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8 2021年8月,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海南大学城西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相关企业:新疆塔林鼎尚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不属于本项相关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23:59前(北京时间,下同),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售价:标书每包200元,标书售后不退,标书费用现场收取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8 月 11 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适用于网络递交)

7.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7.2.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7.2.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7.3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7.3.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 ,支付地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

7.4其他

本项目为非电子标项目,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并在投标现场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 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后上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

中标方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各包中标人须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大学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联系方式: 0898-66251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方式: 0898-66779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898-66742218

招标信息及中标结果请查询:http://zw.hainan.gov.cn/ggzy/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

 


附件:
1-41 用户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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