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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30 19:00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XTC-D1-22520082
预算金额(万元) 560
最高限价(万元) 56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1、海口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B-06地块、B-09地块、Y-10地块、Y-11地块、Y-12地块、Z-01地块、Z-05地块、Z-08地块共八个地块的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建安工程投资约29个亿(最终以通过审批的审计结果为准)。 2、海口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B-06地块、B-09地块、Y-10地块、Y-11地块、Y-12地块、Z-01地块、Z-05地块、Z-08地块、B-04地块、Y-16地块共十个地块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批复概算的总投资额为34亿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之日止

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中的造价咨询企业须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会计师事务所应取得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2-10-01 至 2022-10-12 , 每天 00: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10-26 09:00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56881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1911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花园A座5层AB室
项目联系人 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1911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1-22520082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60万元

最高限价:560万元

采购内容:

1、海口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B-06地块、B-09地块、Y-10地块、Y-11地块、Y-12地块、Z-01地块、Z-05地块、Z-08地块共八个地块的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建安工程投资约29个亿(最终以通过审批的审计结果为准)。

2、海口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商品房建设工程B-06地块、B-09地块、Y-10地块、Y-11地块、Y-12地块、Z-01地块、Z-05地块、Z-08地块、B-04地块、Y-16地块共十个地块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批复概算的总投资额为34亿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之日止

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连续3个月税收、社保缴纳记录凭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代表不同投标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8)供应商中的造价咨询企业须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会计师事务所应取得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第3条第(6)、(7)款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

(3)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01日零时 至 2022年10月12日24时 。

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 0元/标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

3.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

4.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 

联系方式: 0898-66568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A室 

联系方式: 0898-685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英英

电 话: 0898-685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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