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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17 08:30
项目概况
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第七层C705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7-03-0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XSJ-CG-2017004
预算金额(万元) 72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详细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国内总代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商务部门注册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7-02-17 至 2017-02-23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第七层C705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1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03-09 09:00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第七层C705房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女士;13807683055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41716059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第七层C705房
项目联系人 吉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28975099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SJ-CG-2017004)所需的相关货物和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详细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部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国内总代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商务部门注册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02月17日 至2017年02月23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第七层C705房

3、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0309日09:00。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第七层C705房

五、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招标人名称:海口市人民医院

  招标人机构所在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3807683055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第七层C705房

     项目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电话:18289750993

六、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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