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招标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佛罗镇等九个乡镇沿街立面改造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09 09:30
项目概况
佛罗镇等九个乡镇沿街立面改造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18.77.183.4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7-03-29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佛罗镇等九个乡镇沿街立面改造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NTXGP2016-151
预算金额(万元) 21268.03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7.2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以营业执照为准); 7.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2年1月-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或市政及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或运营业绩。(以合同为准,包括绝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 7.4企业合规及信用 ①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②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股企业的申请。 ③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⑤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5对联合体的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具有参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7-03-09 至 2017-03-16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218.77.183.48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1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03-29 10:30
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5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76536265
采购单位地址 乐东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859736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88号禧龙酒店18楼
项目联系人 张恩伯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97362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与城乡

建设局的委托,就佛罗镇等九个乡镇沿街立面改造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TXGP2016-151)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名称佛罗镇等九个乡镇沿街立面改造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TXGP2016-15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4.项目授权主体: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5.项目购买主体: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项目基本情况

6.1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为乐东黎族自治县立面改造项目,主要为万冲镇等九个镇的沿街建筑立面改造项目。从地理位置分为两部分,分别为万冲镇、大安镇、志仲镇、千家镇(内围区)立面改造和九所镇、利国镇、黄流镇、佛罗镇、莺歌海镇(外围区)立面改造,总共改造面积3628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主色调外围区城镇为浅色系列,取色于洁白沙滩的颜色。内围区城镇为主要为浅褐色。建筑立面的女儿墙、柱子、墙面用色彩进行统一调配,加上格栅、百叶窗采用装饰线条进行装饰。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268.03万元。

    6.2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6.1.1、项目管理服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过程等;

6.1.2、其他。

6.3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投标人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6.4项目运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承接主体,负责该项目融资建设。建设工期:10个月;合同期限至2032 年 12 月 30 日。承接主体在建设期内负责资金筹措和代建服务。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分年度安排预算资金,并按购买服务合同要求,及时、足额向提供服务的承接主体支付。承接主体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维护费用由管理部门支付。

7.供应商(投标人方)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7.2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以营业执照为准);

7.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2年1月-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或市政及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或运营业绩。(以合同为准,包括绝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

7.4企业合规及信用  

①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②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股企业的申请。

③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⑤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5对联合体的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具有参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8. 报名事项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8.1、时间:2017年  3   9 日至2017年  3   16  日8:30-17:30(节假日除外);

8.2、标书发售地点:http://218.77.183.48;标书费100.00元。

8.3、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  3 21 日17:30:00(北京时间);

8.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年 3 29  日 10: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3 29  日 10:30:00;

9.2、开标时间:2017年 3 29  日 10:30:00;

9.3、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5 开标室;

9.4、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http://218.77.183.48/htms)上传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子版投标文件。   

10.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10.l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0.1.1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10.2有关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采购文件的补遗、 澄清及变更信息以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收受方。

11.保证金及其数纳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公开招标采购保证金形式 :银行电汇,网址:http://218.77.183.48/htms

12.采购人、釆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2.联系方式

12.1采 购 人: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乐东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联 系 人:陈程驹

电    话:13876536265

12.2代理机构: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昆南路88号椰梦酒店18楼

联 系 人:张恩伯

电    话:0898-68597362

传    真:0898-65880211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