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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龙华区2024年度农田建后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泓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10:51
项目概况
龙华区2024年度农田建后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龙华区2024年度农田建后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 HNHYD-2024-003
预算金额(万元) 620.8
最高限价(万元) 620.8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龙华区2024年度农田建后管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kou.gov.cn 网站,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 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并 于2024年05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HYD-2024-003

项目名称:龙华区2024年度农田建后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08000.00 元

最高限价:6208000.00 元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

强化管护期(3个月):主要进行排灌沟渠、田间路(机耕路)、桥 (涵)等基础设施的清杂、清表、清淤,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

巩固管护期(3个月):主 要对基础设施管护查遗补缺、核验管护效果等。

 日常巡护期(3个月):主要对基础设施日常巡查 ,发现故障及时解决,并使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 9个月。 强化管护期(3个月):主要进行排灌沟渠、田间路(机耕路)、桥 (涵)等基础设施的清杂、清表、清淤,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 巩固管护期(3个月):主 要对基础设施管护查遗补缺、核验管护效果等。 日常巡护期(3个月):主要对基础设施日常巡查 ,发现故障及时解决,并使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 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为准)。 (8)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4-04-26 至 2024-05-17 , 每天 11: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05-17 09:00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开标 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 ,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管理系统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2、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进行CA数字认证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新版采购系统”进入政 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者 ,无法参加项目后续的投标活动,同时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附带的采购文件仅供查询之用,不作为正式获取采购 文件的途径。 3、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一致。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hainan.gov.cn )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 件编制工具”)查看导出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对 投标文件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GPT格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成功完整上传至政府采购交 易系统并取得回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解密。 3、供应商需将密封的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须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的投标 文件保持一致)的光盘和U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地点。如交易系统上上传的投标 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时,而投标人又未将上述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 ,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 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适用)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 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736387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昆北路 19 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4 号楼 302 办公室)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泓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00802053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7号棕榈公寓A栋19B房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1500802053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龙华区2024年度农田建后管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 网站,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YD-2024-003

2.项目名称:龙华区2024年度农田建后管护项目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208000.00 元

5.最高限价:6208000.00 元。

6.采购需求: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9 个月

强化管护期(3个月):主要进行排灌沟渠、田间路机耕路、桥等基础设施的清杂、清表、清淤,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

巩固管护期(3个月):主要对基础设施管护查遗补缺、核验管护效果等。

日常巡护期(3个月):主要对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发现故障及时解决,并使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 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为准)

(8)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11点00分 至 2024年05月17日 08点30分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7日 09时00分

线下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在线开标大厅路径: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点击“开标”进入“在线开标大厅”按时参与开标。本项目不适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 ,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管理系统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2、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进行CA数字认证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新版采购系统”进入政 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者 ,无法参加项目后续的投标活动,同时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附带的采购文件仅供查询之用,不作为正式获取采购 文件的途径。

3、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一致。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hainan.gov.cn )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 件编制工具”)查看导出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对 投标文件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GPT格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成功完整上传至政府采购交 易系统并取得回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解密。

3、供应商需将密封的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须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的投标 文件保持一致)的光盘和U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地点。如交易系统上上传的投标 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时,而投标人又未将上述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 ,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 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适用)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 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4号楼302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洲财0898-66736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泓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民声东路8号国际创意港二期1号楼16层          

联系方式:李工 15008020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008020536


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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