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省东方市教育局特殊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dzb2017-021-1 |
预算金额(万元) | 599.7547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必须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必须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必须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实地踏勘,根据实地踏勘情况出具设备平面布置图,并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函》(按照格式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7-07-14 至 2017-07-30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218.77.183.48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时间 | 2017-08-03 11:30 | ||
地点 | 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东方市教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76606838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方市解放西路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65212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杜鹃路15号银通花园东楼205房 | ||
项目联系人 | 文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76606838 |
受东方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就海南省东方市教育局特殊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7-021-1)所需的货物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名称:海南省东方市教育局特殊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2、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必须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必须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必须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实地踏勘,根据实地踏勘情况出具设备平面布置图,并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函》(按照格式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07月14日至2017年07月21日08:30-17:30(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http://218.77.183.48。
3、标书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08月03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03日11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11时30分
3、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开标室;
4、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http://218.77.183.48/htms上传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
5、招标信息请查询: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方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方市解放西路9-5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876606838
代理机构: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杜鹃路银通花园东楼205房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898-6865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