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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互联网+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12 13:46
项目概况
“互联网+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18.77.183.48/htms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7-11-01 14:4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互联网+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 JJJ-2017HLW1
预算金额(万元) 400.283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7-10-12 至 2017-10-19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218.77.183.48/htms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2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11-01 14:40
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25226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盛达商务广场13层南侧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9360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贸路海涯大厦27E
项目联系人 王瑞杰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25226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互联网+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管理平台(改建)、省交建局多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改建)、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新建)、内部信息门户(新建)、试验监测联网系统(新建)、视频监控系统等(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注:本项目分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1个标段,且允许中1个标。

2.3工期:120日历天,包括调研、设计、开发、测试。

2.4后续服务期:(1)系统试运行及优化期180日历天;

(2)后续服务及系统维护期730日历天(从系统通过正式验收后起计)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建立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互联网+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化系统基础平台,平台实现对系统基础信息的维护和管理,其核心组件包括应用服务器、集成框架、工作流、个人门户、企业门户、安全管理、应用管理工具、通用业务组件、系统配置、组织机构信息、工作流、权限设置等功能,提供集开发、集成、管理、扩充于一体的统一基础平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中须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或类似描述)。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②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大于400万元的公路项目管理系统案例。

注: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大于400万元的公路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分分司)的自有人员。②投标人须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果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其任职经历或不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指标,则需增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还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分分司)所属社保机构开具的项目负责人近期6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复印件。

3.4信誉要求:(1)有近期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2)有2017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3)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近期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须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处于有效期内。④投标人须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记录,具体要求如下:进入“信用中国”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 )→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并点击“搜索一下”→打印或截图(直接打印网站和截图的需完整体现网址、网站名称和完整的信息)。⑤投标人须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记录,具体要求如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输入投标人名称,并查询→点击投标人单位→展开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分别打印或截图(直接打印网站和截图的需完整体现网址、网站名称和完整的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2     800002017-10-19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 10-22    17:30:00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11-1   144000,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11-1   144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www.ggzy.h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上发布。

7. 其他

7.1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7.2 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7.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http://218.77.183.48/htms)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递交到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室。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人: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盛达商务广场13层南侧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

佳境天城A505-508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00102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898-66252263

 

电话:

0898-68593609(海南分公司)

传真:

 

 

传真:

0898-68593609(海南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附: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中须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或类似描述)。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②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大于400万元的公路项目管理系统案例。

注: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大于400万元的公路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分分司)的自有人员。②投标人须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果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其任职经历或不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指标,则需增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还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分分司)所属社保机构开具的项目负责人近期6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复印件。

4. 信誉要求:(1)有近期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2)有2017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3)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近期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须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处于有效期内。④投标人须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记录,具体要求如下:进入“信用中国”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 )→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并点击“搜索一下”→打印或截图(直接打印网站和截图的需完整体现网址、网站名称和完整的信息)。⑤投标人须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记录,具体要求如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输入投标人名称,并查询→点击投标人单位→展开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分别打印或截图(直接打印网站和截图的需完整体现网址、网站名称和完整的信息)。

 

第六章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商务、投标报价的评审打分。

二、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初步评审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1

投标人的资格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4.1款的要求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金额、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8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

投标报价

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控制价

10

技术部分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带★的指标均满足。

11

其它

无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2.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三、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商务、投标报价的评审打分。

       1)商务部分评分,40分。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值(分)

各评审因素

细分项

分值

()

评分标准

1

业绩

20

业绩

20

①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12分。

②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额大于400万的路网级公路项目管理系统案例得4分,本项最多加8分;

注:业主方指公路建设管理方、项目投资甲方、行业管理单位。路网级公路项目管理系统案例指多路路网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系统,或合同中工作内容包含有多路路网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系统。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人员

15

项目负责人

15

①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9分。

②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证书的,加2分;

③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每多担任过1个合同额大于400万元的公路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负责人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果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其任职经历或不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指标,则需增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

信誉及其他

5

信誉及

其他

5

①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3分。

②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系统著作权证书、移动终端公路工程建设信息联网监测软件权著作权证书的,每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小计

40

 

40

 

 

 

2)技术部分评分,50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分)

评分标准

1

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20分)

3

根据实施方案中对本项目现状的掌握、实施难度的分析、达到目标的预期理解程度得1.8-3分。无此项不得分。

8

根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软件开发、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调优、应用开发培训、系统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等内容,以及组织机构、实施场所、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得4.8-8分。无此项不得分。

5

根据实施方案总体设计、建设方案、软件开发方案和产品选型是否合理,详细阐述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得3-5分。无此项不得分。

4

根据实施方案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描述,每有1个高级工程师加1分,每有1个工程师加0.5分,本项最多加4分。

2

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
(12分)

7

根据实施方案是否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各相关系统之间的衔接及整合方案,特别是对本项目的建设与现有系统以及其它各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衔接,是否有安全、稳定、成熟可行的方案,并考虑系统的扩展和延伸能力得4.2-7分。无此项不得分。

5

根据实施方案中投标人依据自身经验对系统需求进行优化设计的情况,以及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及二次开发能力的可操作性得3-5分。无此项不得分。

2

培训、测试、试运行、验收

(8分)

5

根据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功能测试、试运行及验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等得3-5分。无此项不得分。

3

根据实施方案中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得1.8-3分。无此项不得分。

4

售后服务保障情况(10分)

6

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得3.6-6分。无此项不得分。

4

根据实施方案中投标人对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驻场运行维护人员安排是否合理等,尤其是维护人员常驻招标人现场的承诺情况得2.4-4分。无此项不得分。

 

3)投标报价评分,10分。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F = 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D1D,则E =0.3;若D1 D,则E = 0.2。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注:详细评分表评审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分原则提供。

评委对除报价外的商务、技术部分分别按小项独立进行打分,并汇总各投标人每个评委的商务评分之和、技术评分之和。在评分汇总时,全部评委的商务评分之和、技术评分之和分别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得分与技术得分之和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所有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五、评标结果

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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