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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海口市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26 08:30
项目概况
海口市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7-11-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CBYZF-2017-052
预算金额(万元) 5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共分二个包:

包一: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包二:拍卖代理服务机构。

预算资金:

包一:不高于1000元/台

包二:不高于成交价的5%

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7-10-26 至 2017-11-01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2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11-15 09:30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873562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高登东街
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7695401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201房
项目联系人 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68122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购人”)的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海口市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HCBYZF-2017-052)所需的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名称:海口市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

 2、用途:琼山区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

3、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共分二个包:

包一: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包二:拍卖代理服务机构。

5.预算资金:

包一:不高于1000元/台

包二:不高于成交价的5%

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6.服务资金来源:公车处置后的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包一:评估服务机构  

2.1.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1.2、必须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1.3、评估公司须在海口市自有办公场所及常驻办公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4、必须拥有国家执业资产评估师(必须提供3名或以上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2.1.5、必须具有三年或以上的车辆鉴定评估经验(提供以往车辆评估清单复印件);

2.1.6、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7、必须提供经审计的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8、必须提供2017年度第二季度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9、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

诺书(加盖公章);                                                                                                                    

2.1.10、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1.11、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或行业

处罚的说明函(加盖公章);

2.1.12 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13 已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2、包二:拍卖代理服务机构

2.2.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2.2、投标人在海南省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其

分支机构须在开标前在海南省已完成工商注册,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2.4、必须拥有国家注册拍卖师 ;

2.2.5、必须具有连续三年的国有资产拍卖业绩(提供委托拍卖合同、拍卖

公告、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6、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有关资料);

2.2.7、必须提供经审计的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

件备查);

2.2.8、必须提供2017年度第二季度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2.2.9、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

诺书(加盖公章);

2.2.10、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2.11、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或行业

处罚的说明函(加盖公章);

2.2.12、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2.2.13、已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

3、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或证合一资料)、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核验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9 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高登东街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873562

六、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01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898-6856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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