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公安监管医院更新医疗设备项目 | 项目编号 | HKGP2016-12 | |||||||||||||||||||||||||||||||
预算金额(万元) | 573.9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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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国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2.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商适用); 2.2投标人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非生产厂家或总经销商投标); 2.3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如果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6-07-22 至 2016-07-29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www.hkcein.com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0.0 |
时间 | 2016-08-12 09:00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3165219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156091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 | ||
项目联系人 | 洪处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31652192 |
关于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公安监管医院更新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海口公安监管医院更新医疗设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海口公安监管医院更新医疗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6-12
3、采购预算:A包:320.00万元 ; B包:170.00万元; C包:11.80万元; D包:44.10万元 ; E包:28.0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包号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 注 |
A |
1 |
16层螺旋CT |
1台 |
1、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注明: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
B |
1 |
数字平板放射成像系统 |
1台 |
1、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注明: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
C |
1 |
心电工作站 |
2套 |
1、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注明: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
D |
1 |
病人监护仪 |
2台 |
1、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注明: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
2 |
呼吸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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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颤仪监护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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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1 |
血管成像仪 |
1台 |
1、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注明: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
要求:投标人可对所列的全部包号或部分包号进行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包为单位。同一包号内所有采购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无缺项,投标文件必须按每个包号的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封装,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公安监管医院
6、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7、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90%货款,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10%的余款。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2.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商适用);
2.2投标人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非生产厂家或总经销商投标);
2.3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如果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事项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
地 址:海口市
项目联系人:洪处
联系方式:0898-316521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邮政编码:570208
采购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女士
电话:0898-66189960
采购文件询问和质疑电话:0898-66156091
联系人: 唐先生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