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高县财政局中介机构入库资格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FZDY2016-12 |
预算金额(万元) | 82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1、名称:临高县财政局中介机构入库资格招标项目 2、用途:临高县财政局业务需要。 3、具体要求: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共分四个包: A包:财政监督服务机构; B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C包: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D包:拍卖代理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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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16-08-10 至 2016-08-16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玉沙路国贸中心8C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时间 | 2016-08-30 09:00 | ||
地点 | 海口玉沙路国贸中心8C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临高县财政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22097638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高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3636775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玉沙路国贸中心8C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36367757 |
受临高县财政局(“采购人” )的委托,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就临高县财政局中介机构入库资格招标项目(项目编号:FZDY2016-12)所需的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名称:临高县财政局中介机构入库资格招标项目
2、用途:临高县财政局业务需要。
3、具体要求: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共分四个包:
A包:财政监督服务机构;
B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C包: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D包:拍卖代理服务机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A包:财政监督服务机构
2.1.1投标人在海南省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其分支机构须在开标前在海南省已完成工商注册,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必须提供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必须提供2016年度第一季度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1.4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2.1.5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1.6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或行业处罚的说明函(加盖公章);
2.1.7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8已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2、B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2.2.1投标人在海南省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其分支机构须在开标前在海南省已完成工商注册,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必须提供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必须提供2016年度第一季度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专业资质,必须提供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师 ;
2.2.6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2.2.7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2.8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或行业处罚的说明函(加盖公章);
2.2.9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2.2.10已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3、C包: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2.3.1投标人在海南省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其分支机构须在开标前在海南省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在海南省财政厅已完成备案入库手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2必须提供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3必须提供2016年度第一季度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4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2.3.5
2.3.6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2.3.7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3.8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或行业处罚的说明函(加盖公章);
2.3.9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2.3.10已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4、D包:拍卖代理服务机构
2.3.1投标人在海南省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其分支机构须在开标前在海南省已完成工商注册,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2必须提供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3必须提供2016年度第一季度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4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3.5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2.3.6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3.7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或行业处罚的说明函(加盖公章);
2.3.8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2.3.9已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08月10 日至2016年08月16 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核验原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 日09 时0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http://36.101.208.72:8080/和海南省财政厅网站。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
电话:0898-36367757 传真:0898-36367757
联系人: 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