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海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施工(第三次) | 项目编号 | HNCD-16-018 |
预算金额(万元) | 263.98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 海南 省监测井建设工程施工,投资金额为263.98万元。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站45处与改建监测站30处,共75处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等工作(详见“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三条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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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条件: 工程勘察证书乙级及以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水利凿井技术甲(壹)级资质、水利凿井单位甲(壹)级资质、凿井工程专业承包甲(壹)级资质。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 年 1 月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的能力; 4.投标单位须提供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
时间 | 2016-08-25 至 2016-08-31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16-09-14 10:30 | ||
地点 | 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20358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海府路98号0898-652035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5362511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红城湖四季华庭龙城A座1201室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08987811、65816997 |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
海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D-16-0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HNCD-16-018委托招标人”)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 海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三次)(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 海南 省监测井建设工程施工,投资金额为263.98万元。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站45处与改建监测站30处,共75处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等工作(详见“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三条招标内容”)。
三、招标内容
1、新建监测井共 45 处,分布在白沙县、保亭县、昌江县、儋州市、定安县、东方市、乐东县、临高县、琼海市、琼中县、屯昌县、文昌市、五指山市、三亚市、海口市等15个市(县)。钻探总进尺共 2323 米,管材类型为 外径200mmPVC-U管(井深<100m)与外径168mm钢管(井深≥100m),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1新建监测井工作量。
2、改建监测井共 30 处,分布在儋州市、定安县、东方市、乐东县、临高县、琼海市、文昌市、三亚市、海口市、澄迈县、陵水县、万宁县等12个市(县)。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2改建监测井工作量。
3、配套辅助设施
建设水准点共75处。
做好每个监测站占地、施工占地及施工道路等有关工作,提交监测站占地协议(特殊情况另行说明)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规范优化工程建设工艺,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严禁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计划工期: 400 日历天(2016年完成45处新建站、2017年完成30个改建站)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 月 / 日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条件:
工程勘察证书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水利凿井技术甲(壹)级资质、水利凿井单位甲(壹)级资质、凿井工程专业承包甲(壹)级资质。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 年 1 月-2016年 1月)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的能力;
4.投标单位须提供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五、投标报名须知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http://218.77.183.48/htms 。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 9 月 14 日上午 10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地点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招标人名称: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 址:海口市海府路98号
电 话:0898-65203582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红城湖路111-1号四季华庭-龙城A座1202房
电话:18808987811、65816997
联系人:李工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帐 号:3401015470000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