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保亭县南林、八村、六弓、毛感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HCBY-2016-035 |
预算金额(万元) | 764.0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1、名称:保亭县南林、八村、六弓、毛感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设备采购 2、预算:764.00万元 3、用途:保亭县南林、八村、六弓、毛感乡生活垃圾站转运工作需要。 4、采购设备内容清单及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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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审批表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3.1.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备查)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3、投标人应为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垃圾压缩设备的直接生产厂商/制造厂商;若提供的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直接是生产,则必须获得所投设备生产厂商/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4、提供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或相应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证明原件或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印件加盖公章); 3.1.7、投标人近三年(即至少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公告之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
时间 | 2016-08-29 至 2016-09-02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时间 | 2016-09-18 14:40 | ||
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会议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661701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亭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6812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201房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83661701 |
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就保亭县南林、八村、六弓、毛感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CBY-2016-035)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名称:保亭县南林、八村、六弓、毛感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设备采购
2、预算:764.00万元
3、用途:保亭县南林、八村、六弓、毛感乡生活垃圾站转运工作需要。
4、采购设备内容清单及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备查)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为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垃圾压缩设备的直接生产厂商/制造厂商;若提供的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直接是生产,则必须获得所投设备生产厂商/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提供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或相应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证明原件或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即至少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公告之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 8 月 29 日至2015年 09 月 02 日08:30-17:30;
2、标书发售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3、标书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元/包);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6年 09 月 03 日 17:30:00(北京时间)。
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6年09 月 18 日14 :4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09 月 18 日14:40 时;
2、开标时间:2016年 09月18 日 14 :40 时;
3、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会议室;
4、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媒介:
同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公布。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2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898-68568122
采购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保亭县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898—8366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