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交公告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增加湿法和SCR系统PPP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来源: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2 11: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XJTHN-ZFDY2019050.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增加湿法和SCR系统PPP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52700
成交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16号新能源大厦1801室
四、成交标的信息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附件 下载
五、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名单 马凡凌、薛维波、陆煜颖、刘朋军、蔡海泉、刘小梅、李晓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20.0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陈工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70275
采购单位名称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2938219
采购单位地址 琼海市嘉积镇豪华路231号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7827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写字楼北座3A05室
十、附件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增加湿法和SCR系统PPP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增加湿法和SCR系统PPP项目

2、实施机构: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项目背景

琼海市现有一座垃圾堆放场和一座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建成前作为垃圾处置场所。琼海市垃圾焚烧厂于2009年投产运行,日处理规模225t/d,是琼海市目前唯一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为满足快速增长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缓解几近饱和的垃圾焚烧厂的处理压力,该垃圾焚烧厂于2017年9月采取PPP模式在原厂的基础上进行扩建。该厂扩建项目于2017年12月30日通过了专家评估会,同意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氨水)+半干法(石灰浆溶液)+干法(NaHCO3)+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其烟气排放指标可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欧盟标准2000/76/EC的限值要求。该项目以PPP模式实施,于2017年10月25日完成社会资本采购,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根据2018年8月6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意见的函》(琼环函〔2018〕991号)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批复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环函〔2018〕1621号),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增加湿法和SCR系统的排放标准无法满足国家和海南省的要求。故,本项目为对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增加湿法和SCR系统的烟气处理工艺新增湿法脱酸系统和SCR系统。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保、能源、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政策要求,有利于解决琼海市日益增长的垃圾产生量处理难题,减少垃圾堆场二次污染环保问题,进一步保护琼海市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要求,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对本项目的研究,通过政策要求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选择适当的社会资本,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为琼海市相关部门审核验证及监督实施该项目提供依据,最终通过PPP合作模式,实现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4、预算金额:¥579700000.00元

5、服务期: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3个月。

二、采购人

采 购 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琼海市嘉积镇豪华路231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898-62938219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写字楼北座3A05室

联 系 人: 陈工 李工

电    话:0898-66770275

四、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方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16号新能源大厦1801室

社会资本方法人代表:田钧

中标标的名称: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增加湿法和SCR系统PPP项目

五、谈判小组成员

马凡凌、薛维波、陆煜颖、刘朋军、蔡海泉、刘小梅、李晓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收费金额:20万元

七、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各政府部门:梁振兴、张巨雄、吴超、林欣欣、孔芳慧、冯加位、钟瑜、王维卫、梁起峰、李知敏、张云美

社会资本:宗升良

八、公示期限

2019年12月02日-2019年12月09日


附件:
SCR系统-谈判备忘录.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